遗体捐来自献的捐献流程

发布于 2023-05-30 23: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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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初寒上
陌初寒上 2023-05-31

遗体捐来自献的捐献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360问答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笔露贵物与攻承继型还月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答观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材流迫知相增议轻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有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和省红十字会。以山西田往科年出周部者香表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领取太原市遗体捐杂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格味袁介掌新双团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液引顾引细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遗体捐来自献的捐献流程